| 標題 | 配合國中小課稅配套方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導師費,自101年1月1日起,由月支新臺幣2,000元調整為3,000元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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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08-11 00:00~2012-08-10 00:00 更新時間: 2011-08-11 11:24:58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26749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影本一份(共1個電子檔)(0267491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配合國中小課稅配套方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導師 費,自101年1月1日起,由月支新臺幣2,000元調整為3,00 0元,並以實際擔任導師工作之專任教師為限,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8月9日臺人(三)字第1000135396號函 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影本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