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配合國中小課稅配套方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導師費,自101年1月1日起,由月支新臺幣2,000元調整為3,000元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1-08-11 00:00~2012-08-10 00:00 更新時間: 2011-08-11 11:24:58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26749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影本一份(共1個電子檔)(0267491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配合國中小課稅配套方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導師
費,自101年1月1日起,由月支新臺幣2,000元調整為3,00
0元,並以實際擔任導師工作之專任教師為限,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8月9日臺人(三)字第1000135396號函
辦理。
二、檢附前揭函文影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