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部份條文修正 |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07-12 00:00~2012-07-11 00:00 更新時間: 2011-07-12 15:08:22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唐友昭 電話:7222151-145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7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224652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函影本、發布令影本、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共2個電 子檔)(0224652A00_ATTCH1.pdf、0224652A00_ATTCH2.pdf) 主旨: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部份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於民國100年6月20日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部分 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0年6月24日部銓二字第1003 401770號函轉考試院100年6月20日考臺組貳二字第100000 50371號及行政院同年月日院授人給字第1000039802號令 副本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