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修正後彰化縣100學年度國中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排序名冊(補附地球科學科教師申請名冊)及作業分發事項供o |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05-18 00:00~2011-05-21 00:00 更新時間: 2011-05-18 10:08:22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檢附本縣100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排序名冊(不含互調志願,將於開缺公開介聘作業後,辦理書面互調作業,依「彰化縣國民中學100學年度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辦理縣內介聘作業要點補充規定」辦理),如有繕打錯誤請於100年5月17日下午5時前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提出(電話:7222151-0422)。 二、本縣國中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日期:100年5月19日下午2時30分假二水國中舉行,各申請人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到達介聘作業會場,當場以公開方式按科別、積分依序唱名介聘,未親自到場或未委託他人到場者,改列各科最後名次辦理,該科介聘結束後到場者不予受理。每科以應聘科別申請人員介聘作業結束後,續以該科缺額繼續辦理以非應聘科別申請人員之分發唱名。教師以非應聘科別調出時,如該師之應聘科別之分發作業已結束,所遺缺額列入教師甄試作業,不再唱名分發。 三、檢附「彰化縣100學年度國中教師縣內介聘分發作業注意事項」及介聘分發委託書供參。 四、編號517775號公告排序名冊因漏列地球科學科教師申請名冊,故予更正。
相關連結 http://erw.chc.edu.tw/document/DocLst.php?reqMod=normal&PageNu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