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訂「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十二點規定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1-05-09 00:00~2012-05-08 00:00 更新時間: 2011-05-09 10:19:09
訊息內容 *1000001440*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001156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
(請至人事處網站/法令規章/考訓科下載)。
主旨:修訂「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案件處理
要點」第十二點規定,請查照。
說明:檢附修訂「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案件
處理要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