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教科書附贈教學光碟內容應取得合法授權,避免衍生民刑事責任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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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設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11-04-25 00:00~2012-04-24 00:00 更新時間: 2011-04-25 14:47:03 |
| 訊息內容 |
市面多家教科書出版公司未經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 基金會合法授權,即擅自將該會節目影片重新編輯及重製 為教學光碟,並作為教科書贈品或教學輔助用品,提供各 級學校使用,嚴重侵害該會著作財產權。爰請各該教科書 出版公司所提供之教學光碟或輔助用品內容是否附有經合 法授權之證明(如:授權單位發出之授權書、授權標籤等) ,避免違反著作權法衍生其他民刑事責任問題。 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該會公行部張麗雲小姐,洽詢 電話:02-26332000轉1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