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教科書附贈教學光碟內容應取得合法授權,避免衍生民刑事責任問題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日期起迄 2011-04-25 00:00~2012-04-24 00:00 更新時間: 2011-04-25 14:47:03
訊息內容 市面多家教科書出版公司未經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
基金會合法授權,即擅自將該會節目影片重新編輯及重製
為教學光碟,並作為教科書贈品或教學輔助用品,提供各
級學校使用,嚴重侵害該會著作財產權。爰請各該教科書
出版公司所提供之教學光碟或輔助用品內容是否附有經合
法授權之證明(如:授權單位發出之授權書、授權標籤等)
,避免違反著作權法衍生其他民刑事責任問題。
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該會公行部張麗雲小姐,洽詢
電話:02-26332000轉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