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行政院、考試院會銜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3條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1-04-13 00:00~2012-04-12 00:00 更新時間: 2011-04-13 10:09:48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聯 絡 人:李忠敏
聯絡電話:(04)7222151轉1443
傳  真:(04)7229145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0008563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條文、總說明、條文對照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一個電子檔)(10000
85634-1.TIF)
主旨:有關行政院、考試院會銜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
辦法第3條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0年3月29日院授人考字第10000294992號函
辦理。
二、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業經行政院、考試院於100年4
月1日以院授人考字第10000294993號、考臺組貳一字第10
000023081號令會同修正發布,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
對照表請逕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網站查閱。
三、另有關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經內政部99年11月2日修正「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明訂為民俗節日
並放假1日,原住民籍公務人員得依所屬各該原住民族訂定
之「歲時祭儀」日期申請放假。有關是類公務人員放假相
關權益,請各機關依前開規定辦理,並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