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主旨:轉知:第三屆宏碁數位創作獎報名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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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06-10-20 00:00~2006-10-27 00:00 更新時間: 2006-10-20 09:55:33 |
| 訊息內容 |
宏碁基金會希望透過「宏碁數位創作獎」的籌設,激發出屬於數位時代創作的新定義、新模式與新作品。目前全球各界雖然對數位時代與數位創作的接受度大大提高,但是仍面臨兩項鴻溝,一方面認為只要把傳統媒材創作之作品加以數位化,就是數位創作作品;另一方面,對數位時代具有新體認與高度狂熱的創作者,在成長學習創作的過程與背景中,卻經常不經意的受到傳統媒材思維的束縛,無法大大開展應有的全新創作。 國內中學生的成長學習過程中已大量網路化與數位化,對於「數位」的思考比較沒有束縛而更能天馬行空,因此宏碁基金會希望鼓勵中學生從事「數位創作」,在創作素材上,鼓勵以文字、聲音、圖像、動畫、影片及其它可能元素單一表現或複合運用;在創作過程中,鼓勵使用各種數位設備(如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數位錄音筆等等)以及各類與創作有關之軟體,並強調「網路」流通的重要性,期望能重新定義屬於數位時代的創作。 宏碁數位創作獎之參加對象為國內之公私立國、高中職在校學生,每年總獎金共300萬元,設立獎項如下: 數位創作競賽: 國內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在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體2至5人為單位參賽,總獎金共150萬。 參加對象 參選資格為國內公私立高中職生與國中在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體2至5人為單位。 參加辦法 報名日期: 自2006年9月1日上午9時起,至2006年12月1日下午4時止。 報名方式: (1)本活動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方式,網址:http://digiaward.nctu.edu.tw。 (2)活動依參賽者之學籍,區分為國中與高中兩個參賽等級,參賽者須於報名時,於報名表上圈選參賽級別,且不得越級報名,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3)參賽者如未確實填寫報名表,以致影響其參賽資格時,不得對大會主張其參賽權利。 作品格式: (1)以文字、聲音、圖像、動畫、影片及其它可能元素單一表現或複合運用,作品表達方式不限。 (2)為方便評選作業,所有作品需轉檔為網頁形式,且須以WINDOWS作業系統內建程式即能開啟為原則。 A.文字副檔名為txt或製作成html。 B.圖片副檔名為jpg或gif。 C.影音3D動畫請輸出為wmv或mov檔 D.flash及shockwave動畫請內嵌於網頁html檔案中。 (3)作品檔案大小、數量不拘,但為方便評選作業,建議作品檔案在100MB以內,以利評審網路閱讀評分。 (4)若有特殊需求得另提出申請,但需製作一首頁html檔案作為作品之連結使用。 送件方式: 送件作品請以光碟(一式六份),確認檔案無誤後,採掛號或快遞的方式,以託交寄件或郵戳為憑,於報名2006年12月8日下午4時前,寄送至110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民生報宏碁數位創作獎小組收(信封上註明參與宏碁數位創作獎)。並自行上網確認是否送件成功。 評審辦法 評審委員: 數位創作競賽初、決選評審委員會,由承辦單位邀請組成之,並依區分為國中、高中二級分別評選之。 評審方式: 數位創作競賽分初選與決選兩階段。由指導委員會依每年參選作品之多寡與內容,決定初選入圍名額。 評審標準: (1)競賽初選評分標準依創意性(35%)、表現方式(25%)、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5%)、技術性(15%)之評分比例標準評選之。 (2)競賽決選評分標準依(1)創意性(35%)、表現方式(25%)、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5%)、技術性(15%)之評分比例標準評選之。 (3)評審團創意首獎評分標準依創意性(50%)、表現方式(20%)、內涵與內容豐富性(20%)、技術性(10%) 頒發獎項 1. 評審團創意首獎: 高中級與國中級各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2. 優等獎: 高中級與國中級各四名,每隊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3. 佳作獎: 高中級與國中級各五名,每隊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與獎座一座。 4. 如遇同分而增額錄取得獎者之情況,則獎金由同分之隊伍共同平分,但依然頒發每人獲獎證書一紙。 競賽相關規則 1. 參賽者每人或每隊以一件作品為限。 2. 作品需為原創並首次公開參賽,如具有下列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1)作品係委託創作。 (2)作品曾以任何形式出版。 (3)假藉他人名義投稿參賽。 如賽後發現得獎作品有上列情事者,經查證屬實者,參賽者除應負擔法律責任外,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座。 3. 所有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創作之圖片、音樂或文字等,須註明來源出處。若非法竊取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經檢舉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與得獎資格。 4.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著作人所有;財團法人宏碁基金會擁有得獎作品之公開發表、宣傳展示、出版發行及各項非營利性之無償永久使用權,得獎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所有參賽作品經送件後,不論是否符合參賽資格,一律不予退件,參賽者如欲保存其創作作品,請於送件前,自行預留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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