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銓敘部令釋有關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1-03-16 00:00~2012-03-15 00:00 更新時間: 2011-03-16 13:55:39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0605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令影本1紙(1個電子檔)(1000060558-1.TIF)
主旨:函轉銓敘部令釋有關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0年3月3日部退四字第1003309
470號令辦理。
二、考試院於民國99年11月17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撫卹法施
行細則第3條明定:「本法第3條第1款所定病故或意外死
亡,不包括自殺死亡。」是公務人員自殺死亡者,不得辦
理撫卹。銓敘部85年10月1日85台特四字第1354619號函所
定「公務人員自殺者,得辦理撫卹」之規定,自100年1月1
日起停止適用。
三、檢附銓敘部令影本1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