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100年1月1日廢止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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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03-09 00:00~2012-03-08 00:00 更新時間: 2011-03-09 10:23:50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0525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財政部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1個電子檔)(1000052574-1.TIF) 主旨:「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業經教育 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臺參字第100000250 4C號、台財庫字第1000350364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中華 民國100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財政部100年3月1日臺參字第1000002504F號 及台財庫字第10003503643號函辦理。 二、檢送前開教育部、財政部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