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學校教職員撫卹年資,得否採計曾任各級公立學校兵缺代理年資疑義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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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02-08 00:00~2012-02-08 00:00 更新時間: 2011-02-08 14:33:11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02880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影本1份(附電子檔1份)(1000028805-1.TIF) 主旨:有關學校教職員撫卹年資,得否採計曾任各級公立學校兵 缺代理年資疑義一案,經教育部函釋以,基於退撫年資採 計之一致,爰請依退休年資採計之相關法令核處,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1月27日臺人(三)字第1000011875號函辦 理。 二、檢送教育部上揭號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