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務人員死亡殮葬補助費給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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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1-01-20 00:00~2012-01-20 00:00 更新時間: 2011-01-20 14:26:06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聯 絡 人:林洋盛 聯絡電話:(04)7222151轉1452 傳 真:(04)7229145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000164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銓敘部原函影本及附件1份(1個電子檔)(1000016461-1.TIF) 主旨:「公務人員死亡殮葬補助費給與標準」,業經考試院、行 政院於民國99年12月30日會同發布,並自100年1月1日施 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0年1月7日部退四字第10032 979722號函辦理。 二、檢送前開銓敘部原函影本及附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