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6條、第8條修正條文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1-01-12 00:00~2012-01-12 00:00 更新時間: 2011-01-12 17:14:15
訊息內容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0000422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及法規條文影本(共1個電子檔案)(1000004220-1.TIF)
主旨:檢附「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6條、第8條修正
條文及教育部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0年1月4日臺o字第0990222671F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