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公立學校教師曾任國民小學附設自立幼稚園(班)之服務年資,74年至78年正式納編前之年資採計疑義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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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0-12-27 00:00~2011-12-27 00:00 更新時間: 2010-12-27 13:48:48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府人三字第099032117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書函影本1份(附電子檔1份)(0900321170-1.TIF)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教師曾任國民小學附設自立幼稚園(班)之 服務年資,74年至78年正式納編前之年資採計疑義一案, 業經教育部釋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9年12月15日臺人(三)字第0990214028號書函 辦理。 二、檢送教育部上揭號書函影本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