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為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公教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結婚、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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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0-12-27 00:00~2011-12-27 00:00 更新時間: 2010-12-27 13:43:54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府人三字第0990321165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函影本一份(一個電子檔)(0990321165-1.TIF) 主旨:為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公教人員於育嬰留職停 薪期間,得申請結婚、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一案,請 查 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0990070258號函辦 理。 二、檢附行政院函影本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