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99年11月22日會同修正發布 |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0-12-09 00:00~2011-12-09 00:00 更新時間: 2010-12-09 16:52:04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府人三字第099031047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 試院、行政院於民國99年11月22日會同修正發布;檢送發 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99年11月29日0993279872號函辦 理。 二、旨揭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至本 府人事處網站/法令規章/第三科項下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