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請教師及行政人員妥善保護兒少業務時提供的資料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06-08-31 00:00~2006-09-07 00:00 更新時間: 2006-08-31 14:44:35
訊息內容 對社工員於執行兒少業務時所提供之身分資料,應善盡保密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