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作業 |
| 訊息分類 |
獎助學金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1-03-04 00:00~2021-03-1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3-04 08:26:28 |
| 訊息內容 |
| 主旨: |
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作業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14066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
| 二、 |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旨揭要點規定,請學校承辦人確實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並檢齊學生身分證明文件(請將申請學生姓名以色筆標示),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
| 三、 |
欲申請符合資格學生,請檢附學校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合格名冊(請參閱實施計畫)並逐級核章完成初審後,依限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皆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
| (一) |
學業優秀獎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請各校於110年3月12日前提出申請。 |
| (二) |
才藝優秀獎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請各校先行審查原住民資格,相關紙本資料請於110年3月16日前提交。 |
| 1、 |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09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
| 2、 |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09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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