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函轉「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1份,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4-03-14 00:00~2024-03-2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14 08:35:38 |
| 訊息內容 |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3年3月7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692號書函辦理。 |
| 二、 |
為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性騷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除部分修正條文自113年3月8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應依前開二法及相關子法(含指引)之規定,儘速檢討修正內部性騷擾防治規範。 |
| 三、 |
人事總處為協助各機關(構)瞭解性工法及性騷法於公部門之適用情形,依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之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整理各機關(構)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之作業流程及應行注意事項,並彙編為本指引,俾供各機關(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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