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時仍在校學生分發辦法」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以臺教技(四)字第112230258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訊息分類 升學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3-10-17 00:00~2023-10-24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17 13:52:14
訊息內容
主旨: 「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時仍在校學生分發辦法」第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以臺教技(四)字第112230258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28日臺教技(四)字第1122302583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邱小姐(電話:02-77366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