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辦理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兒童及青少年方案經費申請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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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獎助學金 |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 日期起迄 | 2023-09-11 00:00~2023-09-18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1 14:45:32 | ||
| 訊息內容 |
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辦理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兒童及青少年方案經費申請辦法壹、方案目標
一、結合公私立兒少服務單位,辦理得以利益弱勢兒童及青少年身心發展之服務方案。 二、發展創新服務方案,提供弱勢兒童及青少年多元學習及生活體驗探索。 三、方案辦理過程中,擴展兒童及青少年生活視野增進社會適應力,建立與發展正向人生觀。 貳、補助內容及辦理方式 一、申請補助單位,應針對國小、國中、高中階段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設計適齡適性之服務方案, 辦理方式可設計:寒/暑期營隊、工作坊、團體活動…等。 二、針對各階段服務對象設計方案內容,應至少擇一主題辦理: 1. 國小階段: (1)課後照顧。 (2)提升自我照顧:食衣住行生活自理、家務自理、護理常識…等。 (3)多元學習:才藝、語言…等。 (4)品德教育:互相尊重、友愛、包容與愛…等。 2. 國中階段: (1)兩性教育:性別平等、身體界線與自我保護…等性別議題。 (2)自我認識與探索。 (3)逆境成長:面對逆境的方式與因應、挫折忍受度提升…等。 3. 高中階段: (1)職涯規劃:職業探索、職業體驗…等。 (2)自我價值提升。 (3)社交技巧。 (4)社會參與。 (5)金錢使用觀念。 參、申請期程,由執行長制定之。(申請期程請至最新消息查詢) 肆、申請方式 一、方案申請以年度執行計畫,須於申請期間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將方案計畫書及相關資料,至本會 提出申請。 二、方案計畫書內須敘明:緣起、方案目的、服務對象(須符合本會服務對象)、預期效益、執行方式、 經費概算表及效益評估,並敘明本會為贊助或主辦或協辦單位。 三、所提之經費概算表,欄位應包括項目、單位、數量、單價、預算數、自籌金額、申請補助金額。 伍、經費補助及方案執行注意事項 一、補助金額:依申請單位提出計畫書總經費,本會酌予補助。 二、不補助項目: 1. 人事費(含薪資、志工鐘點費及車馬費)、勞健保費 2. 場地租借費、房舍租金 3. 水電費、瓦斯費 4. 設施設備費 三、經費核銷方式: 1. 公部門單位:該單位設有會計制度,本會以專款專戶核撥經費,受捐助單位提供『捐款收據』, 待活動執行完畢後,彙整活動相關成果及經費支出表,送交本會存檔。 2. 民間〈私部門〉單位:該單位設有會計制度,本會以專款專戶核撥經費,受捐助單位提供『捐款 收據』,待活動執行完畢後,彙整活動相關成果、經費支出表及受補助經費項目,檢具原始憑證 影本,送交本會存檔。 四、方案執行結束後,須於兩週內提供方案執行成果及核銷資料: 1. 方案原始計畫書(須敘明本會為贊助或主辦或協辦單位其一)。 2. 成果報告書:活動成果概況表、服務對象名冊。 3. 活動經費執行明細表。 4. 原始憑證資料(影本)。 5. 活動照片,至少8張。 陸、方案執行過程,本會保有參與及知悉方案執行狀況的權益。受補助單位原訂辦理方式如有異動,例如: 辦理日期、地點、服務族群與對象……等重大事項異動,應經本會同意。 柒、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本會應主動公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 冊」之姓名及捐款金額。並依該法第26條規定,利用電信網路公告於本會官方網站供公眾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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