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未於110年2月9日領取四天幸福餐券之學生於110年2月17日上午9點至上午11點到校領取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午餐秘書
日期起迄 2021-02-09 00:00~2021-02-16 23:50 更新時間: 2021-02-09 16:29:36
訊息內容

※請寒假有申請幸福餐券並且還未領取增辦四天幸福餐券之學生,於110年2月17日上午9點至上午11點於學校總務處領取幸福餐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