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111年11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928號公告案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2-11-19 00:00~2022-11-26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19 10:07:34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58036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111年11月1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928A號函轉知,該部業於111年11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928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本府據於111年11月4日以府教體字第1110428945號函轉知在案(諒達)。
三、 該部本次函文修正前揭公告,公告事項六「本部111年7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修正為「本部111年7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自111年11月7日起停止適用」。
四、 檢附衛生福利部函文及公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