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11年 11月7日台管業一字第1111683549號函辦理。 |
| 二、 |
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 15%,請配合下列事項: |
| (一) |
退休撫卹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將於111年11月15日由系統 自動進行112年對照表更新作業,無法由系統自動更新 者,請配合下載更新軟體後執行系統更新作業。(www. fund.gov.tw\下載專區\軟體下載) |
| (二) |
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服務電話表及更新操作說明,請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最新消息自行下載使用,如有疑義請逕行電洽該會各業管承辦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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