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1份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2-11-01 00:00~2022-11-08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01 08:31:44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49382號函辦理。
二、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24日公布11月7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 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 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視防疫需求,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
三、 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