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教育部修正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一案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9-23 00:00~2022-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23 13:41:45
訊息內容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21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89077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