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727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6-20 00:00
~
2022-06-27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20 13:49:44
訊息內容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72753B號函辦理。
2.pdf
1.pdf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