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19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影本乙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1-10-28 00:00~2021-11-04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28 15:08:12
訊息內容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10月22日彰衛稽字第1100059698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本府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