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1-10-13 00:00~2021-10-20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13 17:10:15
訊息內容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3239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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