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有關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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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1-09-29 00:00~2021-10-06 23:50 更新時間: 2021-09-29 17:22:22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2100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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