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田尾國民中學110年8月23日彰尾中科字第1100003209號函辦理。二、研習對象為田尾科技中心服務區(北斗鎮、田中鎮、田尾鄉、二水鄉、社頭鄉、埤頭鄉、溪州鄉)國中科技領域教師及國小教師優先,其次為本縣國中科技領域教師及其他國中小教師。研習地點為田尾國中科技中心相關教室,研習場次及日期詳見實施計畫。三、為確保完整學習請全程參與,本府同意核予各場次全程參與教師研習時數,共計39小時。四、因應疫情,後續辦理方式或日期將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滾動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