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2條、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6095B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1-07-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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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23:50
更新時間: 2021-07-06 14:32:46
訊息內容
請參閱附件
修正偏鄉服務第2及3條文.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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